我發現獨自生悶氣是沒用的,事情還是無法解決,
於是我決定找老公談判(其實是溝通啦!)
思來想去,只有從他最喜歡的單車著手!
於是我把汝媽咪的老公凱爸比抬出來,因為他是老公的偶像:
[人家凱爸比還不是有po相片上去!人家還大方的擺poss!]
[那他是照全身ㄚ,你是給我拍特寫,而且他的裝備是整套的耶,車衣又那麼炫,當然.....]
我趕緊抓住他的話尾:[你是說,只要不拍特寫,拍全身就ok?
而且.....如果我讓你買像他那麼炫的車衣,你就讓我po相片?]
[真的嗎?你要讓我買更炫的車衣嗎?]老公眼睛發亮,開心的問!
於是,就這樣成交了,就像卡通[鋼之鍊金術]裏說的:
[你想要什麼東西,就必需付出同等的代價,也就是等價交換!]
我老公為了新車衣,同意讓我po相片,不再堅持他的肖相權,
而我為了能玩部落格和po相片,讓我的荷包大失血,
仔細想想,好像我付出的代價比較大耶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