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看到電視新聞,一個婦女連生三個女兒,婆婆要趕她出門!
她一個人帶著三個女兒,求老公和她復合,
結果婆婆逼她簽下切結書,如果再生女的,就要離婚,
如果生男的,就可以回家!
結果,婦人自費八千元到醫院檢查,說是男的,全家非常高興!
沒想到,再過三個月後檢查,變成女的,於是婦人要告醫院!
醫院還回婦人自費的八千元,卻不願另外賠償,
也有律師出來說,婦人簽的切結書在法律上無效,可以不用理它!
然後新聞又接著說林青霞51歲高齡,還要再打拼生個兒子,
因為結婚十年沒生男丁,她老公身邊已經出現一個大陸女子的身影......
唉!看完新聞,真要為女人叫屈,
生不出男丁一定都是女方的責任嗎?
結婚不是因為兩個人相愛嗎?
如果生不出兒子就不愛她了嗎?
兒子或女兒不都是自己的骨肉嗎?
怎麼會只要兒子,生不出就不要老婆,連女兒也趕走呢?
法律上無效又如何呢?就算沒離婚,日子會好過嗎?會有好臉色嗎?
我媽生個七個小孩,就是為了生我小弟,
生到老五又是女的,我媽失聲痛哭,
生到老七,已經沒人要去醫院看她,
因為大家想,不用看啦,一定又是生女兒,
結果出乎意料,竟是男嬰,
聽說我爺爺光油飯就不知送了好幾十斤!
至於我呢?還好我是連生兩胎男的,
要不下場可能跟我老媽一樣!
我婆婆是不會給我壓力啦,一直說:[男孩女孩都好!]
可是後來有次聊天,她才說,如果我一直生女兒,
她就會去廟裏[換花],我才知道,她還是在乎的!
她還說本來是要我生三個男的,(聽清楚,是三個男的,中間有生女兒不算喔!)
因為現在的交通事故或當兵意外那麼多,所以要多生幾個,
可是看我每次懷孕都那麼辛苦,所以就讓我只生兩個,可以[傳種]就好!
[傳種]?那我老公是種豬還是種馬?
你會說現在是什麼時代了,還這麼重男輕女?
是ㄚ,現在是什麼時代了?
可是男女平權方面進步的卻非常的慢,
同樣條件之下,男人薪水一定比女人高,
職位升遷也比女人容易!
你去數一家公司有幾個主管是女的?
政府部門有幾個官員是女的?
女人就算努力的得到高職位,
卻又要夾在家庭與事業中,當個三明治女人!
好啦,不寫了,今天的牢騷好像特別多?
沒辦法,看完新聞太生氣了,
女人ㄚ,要自覺,要自強,要爭取自己的權利,
不要再當弱者了!